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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下达2016-2017年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实施计划
点击次数:5674次 更新时间:2016/3/22 【关闭】

为加快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2015年我省精心组织,全面部署煤电机组节能减排升级改造工作,各市、重点发电企业按照提速扩面要求,全力推进,取得了重大进展,国家能源局给予了充分肯定。全年共有1793418.6万千瓦煤电机组完成了节能改造,1862544.3万千瓦煤电机组完成了环保改造。截止2015年底,全省共有502787万千瓦机组达到了超低排放标准,规模位居全国首位,约占三分之一,火电机组每千瓦时平均供电煤耗下降至301克,比全国平均水平低14克。

按照国家最新文件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省发改委会同环保厅、经信委印发了《江苏省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实施方案(2016-2017年)》和《江苏省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2016年度实施计划》。根据实施方案和计划,煤电改造工作将继续加大力度推进,力求一贯到底,确保2017年全面完成改造任务,继续走在全国前列。一是加快改造步伐,按照“严格标准、加快速度、强化力度”要求,2016年煤电机组实施节能改造1583277万千瓦,实施环保改造1433145万千瓦。力争实现10万千瓦及以上煤电机组超低排放(容量)占比达到80%,其中百万千瓦煤电机组全部达到超低排放。二是重抓关键环节。中小机组分布范围广,服役年限长,改造费用高,是计划全面实施的关键所在。继续强化奖惩力度,一方面推进节能低碳调度,增加超低排放机组发电利用小时数;另一方面对污染物排放低于国家规定限值的,落实减征排污费。三是严格考核评价。成立联合督查小组,对未按期完成改造任务的企业和地区,进行约谈、通报、并联合有关部门进行停机改造,对所属企业和所在地区能源项目采取限批限报措施。

摘自省发改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