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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震宁在全省能源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点击次数:4997次 更新时间:2013/5/20 【关闭】


各位领导、同志们:

这次全省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暨能源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回顾总结2012年全省能源工作情况,分析研判发展形势,部署安排2013年重点任务。省领导高度重视本次会议,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李云峰出席会议并将提出新的工作要求,我们要全面领会并扎实到位地加以贯彻落实。根据会议安排,我就年度工作简要报告两点:

一、关于过去一年能源工作的基本情况和主要绩效

2012年,全省能源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紧扣主题主线,坚持强化能源供应保障与调整优化能源结构两手齐抓,持续推动科技创新,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

(一)确保能源稳定供给,有力支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全系统一如既往地将能源保供作为年度工作首要任务,加强经济形势分析研判,加大运行协调力度,确保能源供需平衡。初步预估,全年全省一次能源消费总量2.9亿吨标煤,以5%的能源消费增速,支撑了10.1%GDP增长。一是电力保供能力再上新台阶。2012年,全省电力装机已达7532万千瓦,实际装机已达7812万千瓦。发电量4158亿千瓦时,居全国第一,同比增长5.73%。全社会用电量4581亿千瓦时,居全国第二,同比增长7%,其中工业用电量达3562亿千瓦时,居全国第一,同比增长5.2%。二是油气利用取得新突破。积极争取国家能源局及中石油、中石化和中海油等上游资源企业支持,协调增供油气资源,圆满完成保供任务。全省成品油供应量约1800万吨。天然气利用量131亿立方米,同比增长24%,利用量跃居全国各省之首。三是煤炭开发利用又上新水平。全年组织煤炭供应量达2.8亿吨,其中省内煤炭产量2100万吨,区外调入煤炭量达创历史的2.6亿吨。“十二五”规划建设的6个煤炭中转储备基地项目加快推进,徐州港作为国家首批煤炭应急储备点,圆满完成国家应急煤炭储备任务。

(二)重抓重大项目建设,着力扩大能源领域有效投资

一是加大电力基础设施建设力度。重点电源项目务实推进,全年共计601万千瓦煤电项目获得国家核准,规模位居全国第一,并有780万千瓦火电项目获得国家“路条”。全年建成投产670万千瓦电力装机,总量居全国第一。完成电网投资266亿元,建成投产110千伏及以上变电容量3432万千伏安、线路6726公里,为电力平稳运行提供了强有力保障。积极开展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前期工作。组织编制《江苏省抽水蓄能电站选点规划报告》并获国家能源局批复,句容、连云港抽水蓄能电站已列入国家2020年前新建计划。二是组织编制并及时报送全省石化产业整合转移升级总体方案,为连云港炼化一体化等重大项目推进提供了重要依据。三是完善油气基础设施。建成国家重点工程中石油西二线嘉兴—甪直支线。加快如东LNG外输管线泰兴—芙蓉过江管线项目进程。中石油金坛地下储气库建设进展顺利,中石化金坛地下储气库项目获国家核准。加快沿海千万吨级LNG接收基地建设,连云港LNG项目和如东LNG接收站二期工程获国家“路条”,滨海LNG项目上报国家申请开展前期工作并取得积极进展,新疆广汇小型LNG分销转运站等项目正加快推进。

(三)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加快转变能源发展方式

把调整优化能源结构作为转变发展方式的主攻方向,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提升清洁能源比重。一是以安全可靠为前提积极发展核电。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做好田湾核电已投产的12号机组的安全复核工作,并按整改意见加以完善。按照核电建设新的规范要求,扎实推进34号机组前期工作,几经波折,终获国家核准并已开工建设。二是扩大光伏应用规模。及时、率先出台继续扶持光伏应用政策,扩大光伏应用规模,组织各地开展项目申报工作,按照《关于落实新一轮促进光伏发电扶持政策的实施办法》优选项目。全年新增光伏安装规模超过130MW。加强金太阳示范项目建设管理,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规模,建成2009年至2011年金太阳示范项目,推动59个光伏项目列入2012年度国家金太阳示范项目目录,项目数量、规模均列全国第一。三是加大风电开发力度。稳步推进4个海上风电特许权招标项目及7个海上风电示范项目。龙源如东潮间带风电项目建成投运,成为全国单体规模最大的海上风电项目。全省海上风电并网规模超过18万千瓦,成为全国海上风电建成规模最大的省份。内陆低风速资源开发取得新进展。全年新增风电并网装机容量40万千瓦,累计装机超过200万千瓦。四是有序推进生物质发电。坚持按照规划布局项目,依托资源确定规模,本着统筹安排、有序发展的方针,研究提出生物质发电具体政策意见。中粮东台沼气发电项目建成投运,华晟句容30MW秸秆电厂、江苏东成6MW生物质发电项目通过核准。五是促进天然气科学利用。拓宽天然气应用领域,由城镇居民生活、公共服务设施,扩大到燃气发电、城市交通以及天然气分布式能源供应系统等多个领域。拓展服务范围,统筹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加快管道天然气普及步伐,目前全省天然气服务人口已增加至1700万人,气化率近40%。强化基础设施建设,以输送管网、储气调峰设施和终端服务设施为重点,不断加强和完善天然气基础设施体系。天然气利用综合效应逐步显现,既补充了夏季电力供应,又保障了冬季用气需求。

(四)强化行业节能减排,有效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加强源头控制,把节能减排作为促进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狠抓落实。一是加快淘汰电力行业落后产能。2012年度国家核定我省淘汰计划为30.55万千瓦。加快“上大压小”项目核准进度,全省实际关停小火电82.8万千瓦,超额完成年度关停任务,推动了大容量、高参数、低排放燃煤机组的核准和建设,促进了节能00减排。燃煤机组中,60万千瓦及以上机组比重达51.4%,每千瓦时供电煤耗314克。二是实施燃煤机组综合升级改造。组织开展第一批燃煤电厂综合升级改造项目的遴选和申报工作。通过多方争取,省内3个项目6台机组258万千瓦容量列入国家首批示范,装机规模占国家总盘子的20%,改造后的年节能量占全国15%,均居全国第一。三是积极开展资源综合利用。按照“政府引导、企业实施、因地制宜、科学利用”的总体思路,加快推进煤矸石、余热、余气综合利用发电项目,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大屯煤矸石热电联产项目、徐矿集团低热值煤综合利用项目获得国家“路条”。四是推广使用新标准车用燃油,协调实施“蓝天工程”。先后在南京等沿江八市相继推广使用国Ⅳ车用汽油,使我省成为全国国Ⅳ车用汽油、国Ⅲ车用柴油推广面积最大、使用人口最多的省份。五是启动“油改气”等绿色交通工程。大力实施“油改气”工程,打造绿色交通体系。以大城市为重点,推广应用天然气车辆,并对主要航道上的船舶动力装置逐步实施柴油改天然气,切实减少污染排放,提升环境质量。

(五)构建新能源开发平台,积极推动能源绿色发展

依托能源示范创建载体,落实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政策,促进新能源开发利用,推动能源向绿色发展转型。一是大力创建新能源示范城市。开展具有江苏特色的新能源示范城市的创建工作,南京、扬州、徐州等6个城市发展规划已上报国家能源局待批。二是加快推进绿色能源示范县建设。如东、东台、句容、泗阳4个国家绿色能源示范县实施方案获得国家能源局批准,共包括12个项目,总投资6.92亿元,拟申请国家财政资金9726万元。三是着手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示范区。组织开展项目论证和申报工作,编制实施方案,积极探索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发展方式和政策机制,创新发展和管理模式。无锡、南京等8个城市的实施方案已上报国家能源局,申报项目规模超过1500MW

(六)增强科技创新能力,不断提升产业发展水平

把科技创新作为转变能源发展方式的主要驱动力,不断完善科技创新体系,提升能源领域自主创新水平。一是争取国家能源科技重大专项。在加快实施南瑞继保等在建项目的同时,围绕新能源装备重点领域,又组织一批新项目申报国家专项补助计划。江苏天地龙核电站用特种电缆等5个项目共获得补助资金7749万元。二是创建国家能源研发中心。组织常州天合光能等单位申报国家能源研发(实验)中心,省质检研究院等单位申报国家能源技术装备评定中心,加快形成以企业为主体的多层次能源科技自主创新平台体系。三是推进智能电网产业发展。牵头编制《江苏智能电网产业推进方案(20122015年)》及《江苏智能电网产业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计划(20122015年)》。初步建立了智能电网产业统计体系。四是支持低风速风电技术创新。积极推动国电龙源、中国风电等风电开发企业与远景能源、中国传动等风机制造企业密切合作,开展低风速资源风电开发及智慧风场管理试验、示范,着力提高低风速风机制造和风电场管理水平。

(七)拓展能源合作空间,扩大利用外部资源规模

一是开展海上风电国际合作。与英国三郡商讨合作方式,确定合作内容,研究合作框架协议,为正式签署合作备忘录打好基础。组织召开中荷海上风电交流会,邀请双方专家、知名企业及设计咨询单位深入交流研讨,为下一步互利合作创造条件。二是积极利用区外来电。坚持省内建设和区外来电并举、输煤和输电并举,建成四川锦屏—江苏特高压直流输变电项目,区外来电接收能力进一步增强。开展短期实时电力交易,迎峰度夏期间接受区外实时交易电力突破1000万千瓦。积极落实与山西、陕西、内蒙古等省区能源合作事项,进一步扩大合作领域,提升合作成效。

(八)完善规划政策体系,引领推动能源建设科学发展

统筹全局,着眼长远,注重发挥规划引领和政策导向作用,推动能源科学发展。一是强化专题研究和规划编制。围绕能源战略和事关全局的重点课题开展研究,形成《转变发展方式,铸造能源强省》、《苏南地区现化化能源基础设施课题研究报告》等一批调研成果。出台《省“十二五”能源发展规划》。完善煤炭、电力、电网、新能源产业、石油基础设施、天然气等6个子规划及《省“十二五”生物质秸秆发电规划》和《省“十二五”光伏发电规划》。编制完成《江苏海上风电场工程规划》并获国家批准。着手编制天然气分布式能源专项规划。二是建立非化石能源统计制度。按照省“八项工程”监测统计要求,会同省有关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非化石能源统计工作的通知》,明确责任主体和具体要求,进一步强化了能源统计基础工作。三是制定省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实施方案。贯彻落实国家决策部署,按照“统筹谋划、相互衔接、积极探索、稳妥推进”原则,拟订《省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实施方案》等相关操作性文件,并征求各地意见,进一步加以充实完善,待完成审批程序后组织实施。四是提出光伏应用扶持政策。经省政府批准,在全国率先出台《继续扶持光伏发电的政策意见》、《关于落实新一轮促进光伏发电扶持政策的实施办法》。向国家层面提出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建议并得到充分采纳。五是研究油气开发利用政策。制订颁布《南京地区国Ⅳ标准车用汽油供应方案》、《2012年度车用燃油品质升级油品保供方案》,研究提出《省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发展实施意见》和《推进全省页岩气勘探开发工作的意见》,着力提高天然气开发利用整体水平。六是出台鼓励民间资本投资的政策意见。及时出台我省《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扩大能源领域投资的实施意见》,创新投资方式,优化投资环境,支持民间资本以多种方式进入能源领域并不断扩大投资,助推能源转型发展。

二、关于2013年能源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

2013年是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扎实开展今年的能源发展改革工作,对保障和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十八大确定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两个全面”新目标,为江苏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指明了方向。今后几年是我省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新征程的关键阶段。能源行业在全省新一轮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更加凸显。按照今年全省经济增长目标10%左右,单位GDP能耗下降3.9%测算,全省一次能源消费总量将达到3.06亿吨标煤,同比增长5.5%。能源保供和节能管控的任务都很重。十八大对能源发展改革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明确提出要“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充分体现了中央对能源问题的高度重视和转方式、调结构的理念和决心。在当前和今后转型发展进程中,我省转变能源发展方式的任务将更重,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的难度将更大,“双控”指标考核的约束性将更强。尽管我省能源发展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但将长期面临能源需求旺盛与消费总量控制的矛盾,以煤为主的能源消费结构与资源环境约束不断加剧的矛盾,以及提升非化石能源占比与控制能源消费成本的矛盾等等,必须切合省情实际采取有效应对举措,破解瓶颈制约,拓展发展空间,加快转型步伐。

面对新形势新挑战,2013年全省能源工作总体要求是: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为动力,按照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主题主线,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以提高能源发展质量、效率和效益为中心,大力实施资源开发、节能优先、绿色发展“三大战略”,以推进“六千工程”为抓手,构建安全经济绿色低碳智能的现代能源体系,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坚实保障。具体工作中,我们将着重把握五个工作着力点。一是着力保障能源供给。更新发展理念,统筹省内省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深化能源务实合作,完善能源储备体系,提高应急保障能力。二是着力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促进化石能源高效清洁发展和低碳利用,强化节能减排,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三是着力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实施能源消费强度和消费总量“双控制”,严格落实国家和省控制总量实施方案,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形成倒逼机制,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四是着力提高能源创新发展能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强化供能模式、用能技术、管理方式等关键环节的自主创新,提高能源生产和利用效率。五是着力深化能源体制机制创新。完善宏观调控和行业管理,健全能源市场体系,完善能源价格形成机制,更深层次更广范围发挥市场机制作用。

2013年,能源工作的主要目标任务是,大力推进能源总体发展战略和规划的实施,不断完善政策体系,深化重大课题研究;强化能源保障能力,确保煤电油气供需平衡和稳定运行;调整优化能源结构,加快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提高非化石能源比重;加强能源基础设施和终端服务设施建设,提升服务能力,提高服务均等化水平。全年完成能源投资612亿元,其中电源投资230亿元,电网投资220亿元,新能源投资110亿元,油气基础设施投资52亿元。全年新增投产发电装机550万千瓦以上。

根据上述目标和要求,今年能源工作的重点任务是在继续提升强化能源保供能力的前提下,切实加强重大专题和重要政策研究,推进重点领域改革调整措施的落实,促进发展方式转变,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

(一)增加能源有效供给

坚持“内稳外扩”,即稳定省内企业产能,扩大外部资源供给,持续保持能源安全稳定可靠供应。一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煤炭方面,重点推进6大煤炭储备基地建设。加强国家煤炭应急储备工作,确保徐州港完成国家下达的应急储备任务。电力方面,建成句容、南通、常熟等电源项目,争取国家尽早核准泰州电厂二期、沙洲电厂二期、南京化工园和利港等“上大压小”项目,稳步推进天然气调峰电站和热电联产项目建设。继续强化电网建设,完善特高压和500千伏主干网架,构建220千伏环网,强化11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架构。油气方面,加快中石油泰兴—芙蓉过江管道、中石化仪征—扬子原油管道和江北成品油管道建设。做好如东二期、滨海、连云港LNG接收站及广汇小型分销转运站建设前期工作。加快金坛储气库建设进程。二是协调保障油气供应。加强与国家有关部门及保供主体的沟通联系,稳定油品供应,协调争取气源,加强需求侧管理,力保资源供需平衡,并切实增强应急保障能力。积极稳妥推进沿江八市国IV汽油、全省主城区国III柴油供应。做好天然气迎峰度冬和迎峰度夏工作。三是扩大利用区外资源。加快落实区外来电通道,推进特高压内蒙古锡盟至泰州和淮南—江苏—上海等输电工程和有关电源项目前期工作。鼓励省属能源企业在煤炭资源丰富的省份投资建设电厂,尽可能以专线“点对网”方式向江苏送电。着力开拓省外煤炭资源,鼓励徐矿、国信等企业通过多种合作方式获取上游煤炭资源,推进陕煤、疆煤和蒙煤入苏,多措并举,增强能源保供能力。

(二)调整优化能源结构

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提高清洁能源比重,促进可持续发展。一是更大力度推进光伏应用。坚持规模化发展与分布式应用并举,以落实省新一轮光伏应用扶持政策为契机,以金太阳示范工程、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示范区等国家分布式应用项目为主渠道,结合国家新能源示范城市、绿色能源示范县、太阳能示范村创建,全面推进光伏应用。力争今年光伏并网容量超过200MW,用户侧并网自发自用容量超过600MW。二是更快步伐实施风电开发。以国家能源局刚刚批复的《江苏海上风电场工程规划》为契机,加快海上风电开发步伐,在全省形成以海上风电开发为主,陆上低风速分布式风电开发为辅的开发格局。争取开工建设广恒东台20万千瓦、龙源大丰20万千瓦等海上风电特许权项目,中水电如东10万千瓦、中广核如东15万千瓦等海上风电示范项目。力争建成龙源盱眙5万千瓦、协合风电泗洪5万千瓦等内陆低风速风场。年内新增风力发电30万千瓦,在建规模力争达到150万千瓦。三是更加积极推进核电稳健发展。落实国家《核电安全规划》和《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把握核电重启契机,科学组织34号机组建设,加快56号机组核准进程,继续深化江苏第二核电前期工作。四是更富成效提升天然气利用水平。积极拓展服务范围,按照城乡统筹、区域协调发展和基本服务均等化的要求,推动天然气资源和利用设施向乡村延伸,向苏中苏北拓展,更好地服务于工交产业和市政事业。创新利用方式,加快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供应系统。推广应用高效转化、利用技术和装备,扩大利用规模,发挥综合效益,进一步提高天然气利用效率。

(三)控制能源消费总量

贯彻执行国家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的战略部署,重在建立长效机制,落实全省总量控制阶段性目标任务。一是统一思想认识。深入学习贯彻国家层面关于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的有关文件,充分认识到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是缓解资源供给矛盾、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必然选择,是保护生态环境、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举措,是“转方式、调结构”的重要抓手,要逐步适应这一方向性发展走势,并以此倒逼发展方式转变。二是要适时出台省控制总量实施方案。分解总量控制目标任务,建立责任体系,量化考核指标,强化管理监督,逐步建立健全能源消费总量的长效管控机制。三是完善能源统计体系。加强全省能源统计监测平台建设,规范指标体系,完善统计方法,建立能源消费总量预警预测机制。加强部门工作联动,精心组织开展非化石能源统计监测工作。四是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采取市场配置资源的方式方法,充分利用价格杠杆,积极培育节能市场,研究探索建立能源消费总量、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绿色证书、跨区水电用电权等市场交易机制。

(四)推动能源科技创新

依托重大项目和示范工程,强化能源科技创新,促进产业水平提升。一是加强重大技术攻关。以泰州电厂二期示范项目为依托,开展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发电技术攻关;以南通电厂“上大压小”项目为依托,推进超超临界机组管道及阀门国产化技术攻关。以海上风电建设为依托,提升5-6MW的风力发电机组的技术水平,开展海上输变电、低风速风电技术攻关。积极开展煤炭高效开发和特高压输电、智能电网等技术研究。二是推进重大装备应用。组织实施能源科技示范工程,依托重点项目促进重大、高新装备的应用和发展。推进燃气轮机、超超临界燃煤机组等重大装备国产化。依托田湾核电扩建项目,促进核电压力容器、蒸发器管道设计制造技术研发。以风电规模化建设带动风电装备产业的创新发展。三是引导装备产业集聚。制定实施能源装备产业推进方案,建设一批企业集聚、特色鲜明、优势明显的能源装备产业园区,推动重大科技成果和技术装备的自主化和产业化。推进智能电网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升能源科技整体水平。四是加快创新平台建设。依托国家能源科技专项资金,加快7个国家能源研发中心建设步伐,更有成效地促进研发成果转化。发挥企业在自主创新中的主体作用,积极组织江苏神马、苏州电科院等单位申报国家能源研发中心、打造以企业为载体的创新平台,增强能源科技创新能力。研究可行高效办法,明确重点推进领域,制定评价标准体系,联手省有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启动省级能源开发中心建设工作。

(五)强化节能环保措施

实施节能减排优先战略,提高能源生产利用效率,为生态文明建设大局多作贡献。一是继续做好煤炭清洁利用。进一步完善火电厂脱硫、脱硝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完成40台火电机组脱硝改造,力争提前两年完成“十二五”火电机组脱硝改造任务。推进煤炭清洁利用示范工程。二是促进火电调整优化。大力发展大容量、高参数、低排放机组,对11家共950万千瓦的存量机组实行综合升级改造。三是推广使用清洁能源。继续实施“气化江苏”工程,推广天然气利用。实施油品升级工程,促进生态环境改善。继续开展钢铁、化工类余热、余压、余气综合利用。四是创建新能源示范城市和绿色能源县。加快新能源示范城市建设步伐,争取有条件的城市纳入国家新能源示范城市建设计划,显著提高非化石能源在城市能源消费总量中的占比。加快如东等国家绿色能源示范县建设,推进项目实施,提高农村新能源消费比重。加大投入力度,稳步实施新一轮农网改造工程。

(六)加强重大专题研究

立足全局、放眼长远,对全省能源发展战略以及重点、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提出前瞻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应对举措,指导和推动全省能源事业在更高层次上科学发展。一是开展有江苏特色的能源发展总体战略的研究。根据国际能源格局变化、国家能源战略调整和全省“两个率先”新内涵提出的新要求,精心组织能源发展战略研究并及时将成果转化为理念思路、发展规划和工作措施,并在此基础上适时制定阶段性行动计划。开展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上大压小”操作模式等专题研究,提出切实可行有效的工作和政策建议。二是开展天然气价格调整影响研究。深入分析天然气价格调整对能源结构调整和“气化江苏”产生的影响。研究制定新形势下天然气利用的政策及实施办法,促进天然气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三是开展区外来电专题研究。按全省五年新增1500万千瓦区外资源的规划目标,结合国家能源发展规划,深化晋东南、陕西、锡盟火电和西南水电向江苏送电的前期研究,动态调整区外来电布局。四是开展分布式能源发展研究。结合省情,深入研究分布式能源的多种可行供能方式,充分利用国家层面提供的政策环境,推进光伏、风电、天然气等多种能源的分布式发展,实现及时接网、智能化运行,实现走在全国前列的新突破。五是开展页岩气勘探开发研究。加快全省页岩气资源调查,统筹科学规划页岩气开发利用,研究拟订我省页岩气勘探开发推进方案和财政补贴政策,推动非常规天然气发展。六是开展持续扩大光伏应用研究。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确定的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按照“消化一批、转移一批、调整一批、淘汰一批”的要求,重点研究新的政策环境背景下扩大省内光伏应用的新措施,推动我省光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七)推进重要领域改革

进一步深化能源管理体制改革,着力破解体制机制障碍,为能源发展创造良好的制度和机制环境,增强可持续发展的动力和活力。一是鼓励扩大民间投资。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和省《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扩大能源领域投资的实施意见》,搭建合作平台,加强项目推介,强化政务服务,进一步加大民间资本参与煤炭、电力、新能源、油气等领域建设的引导力度,营造更有利于民间资本进入能源领域的良好环境。二是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按照国家电力体制改革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的要求,深入研究电力企业经营模式创新,进一步完善电力市场交易规则,强化发电和购电环节竞争机制。密切跟踪国家电价改革动态,积极开展大用户直购电交易试点。三是推进能源价格改革。配合国家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研究完善天然气发电价格机制,探索天然气分布式能源投资体制、补贴机制和运营模式。认真落实、充分利用国家根据资源条件制定的分区域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政策。

(八)注重系统自身建设

高度重视能源系统全员基本素质和业务能力的提升与强化,努力打造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能源队伍。一是加强学习培训。深入学习政策理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观念,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加强能源业务培训,学习新知识,研究新问题,落实新举措,谋求新成效。二是改进工作作风。要把作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大兴实干兴业之风,深入调查研究,强化优质服务,推动科学发展。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树立能源条线工作人员,特别是各个层面领导干部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三是强化责任落实。分解年度目标任务,细化工作职责分工,强化绩效考核督查,形成重抓落实机制,确保全省能源工作一年更比一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