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规划政策 > 法规发布法规发布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的通知》
点击次数:4715次 更新时间:2017/11/13 【关闭】

1031日,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的通知》(发改能源【20171901号),这通知是啥意思呢?意思是即使国家补贴会下调至消失,你家安装的家用光伏电站,也可以通过卖电给电价高用电稳定的企业,赚取更多钱!

谁可以参与卖电?

根据正式通知,参与卖电项目需是区域内自发自用余电上网项目。

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不必再担心屋顶企业的用电稳定性和结算能力,通过市场化电力交易可实现隔墙售电,自主选择区域内电价高、用电量稳定的电力用户;

全额上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可变身区域内自发自用型项目,不必再走全额上网,只需寻找电价高的用户享受度电补贴,代替目前的光伏发电标杆上网电价,大幅提高收益率;

参与卖电的项目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 单体容量不超过20MW,接网电压等级在35KV及以下;

2 单体容量在20~50MW之间,接网电压等级不超过110KV并在电压等级范围内实现就近消纳。

怎么参与卖电呢?

交易模式分为三种:

1 分布式发电项目直接售电给电力用户,向电网支付过网费;

2 分布式发电项目委托电网代售电,电网按综合售电价格减去过网费后转付给分布式发电项目单位;

3 电网按国家核定的各类发电标杆上网电价收购电量,度电补贴要扣除配电网区域最高电压等级用户对应的输配电价。

谁可以参与买电?

通知规定有购电方应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环保标准和市场准入条件的用电量较大且负荷稳定企业或其他机构。为了保证交易的持久稳定,同时保证卖电方可享受到持续的收益,

参与卖电后,还能享受光伏度电补贴么?

通知规定,光伏发电在当地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度电补贴标准基础上适度降低。单体项目容量不超过20兆瓦,度电补贴需求降低比例不得低于10%:单体项目容量超过20兆瓦但不高于50兆瓦的,度电补贴需求降低比例不得低于20%

按目前的0.42/kwh的度电补贴水平,即使降低10%以上达到0.378/kwh,结合电力用户综合电价0.6/kwh的水平(打折后的协议电价),再减去大致的过网费0.15/kwh水平,总度电收入0.828/kwh依然具有相当的经济性。就算0.42/kwh度电补贴降到0.3/kwh,总度电收入仍可达到0.72/kwh,且收入结构相当稳定。

参与卖电后,我需要交其他费用么?

除收取过网费外,其他服务包括电量计量、代收电费等,电网均不对分布式发电项目单位收取任何服务费用;

哪些地区是试点?

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将在回复试点方案论证意见时一次性确定试点地区到2020年底前的总建设规模及分年度新增建设规模。试点地区的新建50MW以下风电、光伏电站项目均按市场化交易模式建设。

试点地区方案:

1 电力需求量较大、电网接入条件较好,可达到较大总量规模的市县级区域以及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新型城镇化区域;

2 20171231日前,有关试点地区完成试点方案编制,进行交易平台建设准备。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对试点方案进行论证后将论证意见回复有关省级能源主管部门;

3 2018131日前,试点地区完成分布式发电交易平台建设、制定交易规则等相关工作,自201821日起启动交易;

4 2018630日前,对试点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完善有关机制体系,视情况确定推广范围和时间。试点顺利的地区可向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申请扩大试点或提前扩大到省级区域全面实施。

附政策原文件:

 







摘自北极星电力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