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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工信厅印发《江苏省智能制造示范区培育实施方案(试行)》
点击次数:3458次 更新时间:2018/11/14 【关闭】

为进一步加快全省智能制造发展步伐,支持各地探索符合自身实际的智能化转型发展道路,因地制宜构建智能制造发展生态体系,稳步提升江苏制造业智能化发展水平,现就开展江苏省智能制造示范区培育建设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政府主导、标准引领,引导和支持产业基础良好、产业特色明显的县域经济体加快构建智能制造生态体系,建立完善政企及社会力量多方联动、智能制造产业链协调发展的运行机制,培育形成一批发展有成效、模式可推广的省级智能制造示范区。到2020年,全省培育建设10家左右省级智能制造示范区,成为引领全省智能制造发展的县区示范标杆。

二、示范条件

江苏省智能制造示范区的建设主体是具有较好产业经济基础的县、区。省智能制造示范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产业培育发展方面具有高端性。围绕建设自主可控的先进制造业体系,示范区产业发展目标明确,培育举措清晰,产业高端化水平不断提升并形成规模集聚。示范区规模以上工业主营业务收入一般应达到1000 亿元以上,拥有一批省重点支持的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企业,先进制造业规模占比应达到30%以上。

(二)产业基础建设方面具有超前性。示范区信息基础设施完善,互联网高带宽专线(100兆及以上)接入企业数达到300家以上,两化融合水平较高,工业互联网建设基础较好。智能制造装备、系统、软件、标准建设势头良好,拥有一批重点企业和重点产品。

(三)产业生态构建方面具有系统性。示范区拥有一批专业化、高水平的智能制造领军服务机构、服务组织和人才队伍,服务体系和服务机制健全。智能制造供需端形成高效对接,互动机制良好。

(四)产业发展成效方面具有引领性。示范区拥有智能制造领域国家示范项目和5个以上省级示范项目,智能制造新模式、新经验在省级以上媒体得到宣传推广,以智能制造为主题的会议论坛等专项推进活动形成品牌影响力。示范区经济社会效益显著,工业利润总额增幅和能耗指标明显改善。

(五)工作组织推进方面具有示范性。示范区制定了智能制造中长期发展规划和阶段性推进计划,建立了常态化的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推进制度,管理部门明确,规章制度健全。示范区对智能制造高度重视,每年召开专题推进会议,因地制宜出台了专门扶持政策,地方财政支持力度较大。

三、培育与认定程序

江苏省智能制造示范区培育建设采取省工信厅发布实施方案加强引导、县区对标创建并自愿申报、省工信厅组织评定并进行跟踪评估方式进行。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1、省工信厅发布江苏省智能制造示范区培育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培育方向和建设内容;

2、示范区创建单位向所在设区市政府工信部门提出认定申请并提交申报材料;

3、设区市政府工信部门审核同意后行文报送至省工信厅;

4、省工信厅组织专家现场评估,形成评估报告;

5、省工信厅根据专家意见研究批复,并授予申报单位“江苏省智能制造示范区”称号。

四、其它相关事项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工信部门要把省级智能制造示范区培育建设工作作为引导和推动区域智能制造向更高层次、更高水平发展的重要工作,切实加强对本地区智能制造示范区培育建设的规划指导和工作支持,对获批的省智能制造示范区要加强跟踪管理和服务。省工信厅原则上对获批的示范区每两年开展一次对标评估,推动和促进示范区持续提升智能制造发展水平。

(二)加强政策扶持。各级工信部门要对获批的示范区中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建设给予政策倾斜支持。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对示范区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建设项目积极给予支持,并积极推荐申报国家智能制造专项项目。

(三)加强宣传推广。各级工信部门应将江苏省智能制造示范区作为培育发展先进制造业集群、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平台和品牌,切实加强培育建设经验总结和宣传推广,推动区域智能制造水平整体稳步发展提升。省工信厅大力支持示范区开展各类智能制造品牌推广活动,积极创造条件宣传展示示范区培育成果,为示范区进一步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摘自江苏工信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