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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发布电力、电网等首批10个行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
点击次数:4649次 更新时间:2014/1/16 【关闭】
 

近日,国家发改委印发发电、电网等首批10个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指南将供开展碳排放权交易、建立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制度、完善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体系等相关工作参考使用。

《中国发电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和报告指南(试行)》包括正文的七个部分以及附录,分别明确了本指南的适用范围、相关引用文件和参考文献、所用术语、核算边界、核算方法、质量保证和文件存档要求以及报告内容和格式。核算的温室气体为二氧化碳(不核算其它温室气体排放),排放源包括化石燃料燃烧排放、脱硫过程排放以及净购入使用电力排放。适用范围为从事电力生产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和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

《中国电网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包括正文的七个部分以及附录,分别明确了本指南的适用范围、相关引用文件和参考文献、所用术语、核算边界、核算方法、质量保证和文件存档要求以及报告内容和格式。核算的温室气体为二氧化碳和六氟化硫(不核算其他温室气体排放),排放源包括使用六氟化硫的设备的修理和退役过程以及输配电损失引起的排放。适用范围为从事电力输配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

发改委组织制定重点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主要是为了有效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的建立完善温室气体统计核算制度,逐步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的目标,推动完成国务院《“十二五”控制温室气排放工作方案》(国发[2011] 41号)提出的加快构建国家、地方、企业三级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工作体系,实行重点企业直接报送温室气体排放数据制度的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