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规划政策 > 政策解读政策解读
2013年度油气行业政策“大手笔”与我省落实情况解读
点击次数:4891次 更新时间:2014/2/27 【关闭】

    2013的油气领域,犹如战场上斗志昂扬的战士,勇往直前并屡获政策利好支持,如虎添翼,以其蓬勃发展的劲头推动整个行业前进步伐。现将2013年油气行业政策大手笔与我省落实情况解读如下。

    1、大力推动油品升级

    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加快油品质量升级。会议明确了油品质量升级时间表,并指出要按照合理补偿成本、优质优价和污染者付费的原则合理确定成品油价格。

923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实现油品优质优价政策的有关意见通知,具体指导油品升级定价工作。油品升级不仅对减少机动车污染物排放,切实加快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具有重要作用,同时也意味着我国正式进入油品优质优价时代。

    我省也积极配合落实车用燃油品质升级工作。从201241日南京市、20121230日其他沿江七市推广使用国标准车用汽油(去年1031日起,沿江八市已升级为国标准车用汽油)以来,我省至2013年底已累计供应符合国、国标准的车用汽油约540万吨,市场供需总体平衡,发挥了良好的环保和社会效益。随着201411日零时苏北五市加油站点全部销售国车用乙醇汽油,我省车用汽油已开始全面进入高标准清洁汽油阶段。

    2、煤层气鼓励政策不断发布

    222日,国家能源局发布《煤层气产业政策》,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煤层气产业发展的政策导向。922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提高财政补贴标准;综合考虑抽采利用成本和市场销售价格等因素,提高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中央财政补贴标准,进一步调动企业积极性。

    国内非常规天然气领域开发的"急先锋"曾因没有宏观性的政策指导而停滞不前。利好政策的颁布不但让煤层气上、中、下游整条产业链都受益,《意见》中还加大了财税政策扶持力度、提出全新解决煤层气与煤炭矿权重叠区内协调政策、强化约束机制、依法管理煤层气并鼓励向民资开放。此外,除了直接财政扶持政策、间接税收支持政策外,还在增加煤层气勘查面积和资源储备、加大煤层气科技开发投入和技术创新平台建设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鼓励和扶持重点,对科学高效开发利用煤层气资源、促进煤层气产业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将产生深远影响。

    3、成品油定价新机制

    327日,国家发改委出台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完善方案,将调价周期由22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取消4%的调价幅度限制,调整挂靠油种。机制完善后,成品油调价频率加快,调价时间节点透明度增强,国内油价能够更加灵敏地反映国际市场油价变化,尽可能避免经营者无风险套利行为,大大遏制市场投机,有利于进一步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向市场化方向又迈出了重要一步。

    4、稳步推进天然气价格调整

    国家发改委628日发出通知,决定自710日起,将全国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平均上调0.26元。此次调价未涉及居民用气,将非居民用气分为增量气与存量气区别对待,不但大幅缓解了我国进口天然气的亏损压力,也将对下游用户的影响控制在有限范围内。此次调整将对保障国内市场供应、优化能源结构、促进节能减排发挥重要作用,更重要的是建立了新机制,为将来天然气价格走向市场化奠定了基础。虽然此次调整不能完全解决气价倒挂的现象,但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市场窘境。随着定价机制的不断完善,包括民营资本在内的投资者勘探开发天然气资源的积极性将得到激励,市场将逐渐合理。

    为切实推进我省天然气价格调整工作,省能源局一方面积极配合省物价部门,协调资源供应方和燃气经营企业,力争尽快将气价疏导到位,另一方面认真研究气价调整对我省天然气行业的影响,并酝酿出台相关措施保障我省天然气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5、进口原油资质审批松动

    201310月,国家能源局下发特急文件,对炼油企业进口原油使用资质条件征求意见,对于申请使用新增进口原油的炼油企业设定资质条件。只要合乎条件的地方炼厂,将有望获得进口原油使用权。此举是为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进出口稳增长、调结构的若干意见》要求,赋予符合质量、环保、安全及能耗等标准的原油加工企业原油进口及使用资质。

该项政策将有效鼓励民营企业进入能源行业,清除有形无形的障碍,推进原油进口主体多元化,利好我国炼油行业长远发展。11月,我省能源局在配合国家能源局组织开展全国炼油行业普查工作过程中,通过与我省部分地炼企业沟通了解到,各地方炼厂均迫切希望获得原油进口指标。

    6、颁布首部页岩气产业政策

    1022日,国家能源局印发纲领性文件《页岩气产业政策》(下称《政策》),首次将页岩气作为一单独产业给予政策扶持,提出把页岩气开发纳入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大对页岩气勘探开发等的财政扶持力度。由此,发改委去年出台的《页岩气"十二五"规划》被落实到操作层面。《政策》中财政补贴支持较大,对页岩气开采企业减免矿产资源补偿费、矿权使用费。页岩气勘探开发等鼓励类项目下进口的国内不能生产的自用设备(包括随设备进口的技术),按现行有关规定免征关税。首部页岩气产业政策的出台,为扶持力度添砖加瓦,不仅明确了页岩气在非常规油气中的关键地位,也为页岩气产业的长远可持续发展搭起了初步政策框架。

    2013年,我省页岩气勘查开发工作也紧锣密鼓地展开,5月,省政府正式下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页岩气勘查开发工作的意见》(苏政发[201315号)要求加快推进页岩气有关工作;之后不久,我省即成立了专门的页岩气资源勘查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并聘请贾承造院士、刘光鼎院士、戴金星院士、陈旭院士等10位专家成立页岩气资源勘查开发工作专家咨询组,具体指导我省页岩气工作;6月,省财政厅设立了省级页岩气勘查专项资金,主要用于2013-2015年页岩气地质勘查和调查评价等公益性项目,年度规模为2000万元,并制定了《江苏省省级页岩气勘查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12月,南京大学编制完成《江苏省页岩气勘查开发利用专项规划》(初稿),目前正根据专家和各部门意见积极修改完善。

    当然,政策只是行业发展的基石,要想发挥良效,实现整个油气行业长足有序发展,还需要监督管理部门进一步出台完善一系列既符合市场规律而又切实有效的监管和规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