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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龙一号”已具出海实力
点击次数:4474次 更新时间:2014/3/24 【关闭】
    由中核集团与中广核集团联合研发的自主三代核电品牌“华龙一号”总体技术方案已上报国家有关部门,正等待批复,而且其实现独立“走出去”已有良好基础。

    据了解,中核集团就“华龙一号”已完成360项专利申请,并在海外市场开发的目标国进行了专利布局。同时,其开发了核电设计分析软件41个,与核电设备制造企业合作自主研制的核电设备也能够满足国内外工程所需。

    “‘华龙一号’是目前中国唯一具有完整自主知识产权的三代核电品牌,使中国核电技术站在了世界的前沿,成为实现建设‘核电强国’、 ‘安全高效’发展核电、中国核电‘走出去’的重要支撑。”中核集团董事会秘书、新闻发言人潘建明表示。

    潘建明介绍,面向国际市场、以“走出去”为任务的“华龙一号”是中核集团与中广核集团在我国三十余年核电科研、设计、制造和运行经验的基础上,投入大量财力、物力和人力,深刻汲取福岛核事故教训,充分借鉴国际三代核电非能动安全先进理念,满足国际最先进法规标准而研发设计的三代核电机型,具有完整的自主知识产权。

    据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邢继介绍,中核集团的ACP1000和中广核集团的ACPR1000+由于均基于我国已掌握的M310改进型核电技术,具有很高的技术相似性(如系统设置和主要设备),在统一堆芯与一回路设计方案后,主要性能参数一致,以“华龙一号”为统一型号品牌,保留技术方案配置上的多样化,能更好满足用户不同需求,同时有利于自主核电技术的发展。

    资料显示,“华龙一号”目前堆芯和核燃料分别采用的是中核集团设计的177堆芯和CF核燃料自主品牌。在具体项目上,可以根据客户需求配上不同个性化的辅助安全系统。

    此外,“华龙一号”设计寿命60年,换料周期18-24个月,堆熔概率(CDF)<1.0×10-6/堆·年,早期释放概率(LERF) <1.0×10-7/堆·年,具有大自由容积双层安全壳,可以抗大型商用飞机撞击。而且,根据目前PSA(概率安全分析)的分析结果,“华龙一号”方案内部事件导致的堆芯损坏概率远低于核安全法规提及的三代核电用户要求(EUR和URD)所规定的指标要求。

    同时,“华龙一号”也满足《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及2020年远景目标》中所提出的“‘十三五’及以后新建核电机组力争实现从设计上实际消除大量放射性物质释放的可能性”目标要求。

    就“华龙一号”在国内外的落地,邢继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研发国是否有示范工程对核电“走出去”十分重要,呼吁尽早在国内建设示范堆。(中国能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