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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台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环保电价政策
点击次数:4815次 更新时间:2014/12/12 【关闭】
    为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促进燃煤发电机组污染物减排,近日,我省制定并出台燃烧发电机组超低排放环保局电价政策。

    政策明确,自201491日起,对新建或改造后燃烧发电机组的污染物排放达到燃气发电的超低排放标准(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53550毫克/立方米)并经省环保厅整体验收合格后,享受我省超低排放环保电价补贴每千瓦时1分钱(其中: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为0.40.40.2分钱)。

   制定超低排放环保电价对推动我省煤电机组节能减排升级改造提供了政策支撑,对促进电力行业节能减排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