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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我省页岩气资源勘查开发工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页岩气勘查开发工作的意见》(苏政发[2013]15号)等有关规定,省财政厅设立了省级页岩气勘查专项资金,年度规模为2000万元,并制定了《江苏省省级页岩气勘查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根据统筹安排、突出重点、注重绩效、专款专用的原则,专项资金主要用于2013-2015年页岩气地质勘查和调查评价等公益性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