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省环保厅 江苏省煤电节能减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年)的通知》(苏政办发〔2014〕96号)要求,12月4日,张家港沙洲电力电力有限公司制定了《煤电节能减排升级改造实施方案(2014-2017年)》并上报省能源局。
张家港沙洲电力电力有限公司目前拥有2台63万千瓦燃煤发电机组,总装机126万千瓦,已达到《火电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重点地区限值排放规定。
张家港沙洲电力电力有限公司结合企业实际,积极响应国家及省节能减排号召,提出到2017年底2台燃煤机组均达到燃机排放标准的目标任务。
下一步,省能源局将对《实施方案》进行审核,并督促和指导张家港沙洲电力电力有限公司开展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