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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国家、省节能减排政策,国电集团江苏分公司制定了泰州电厂1#、2#机组烟气污染物排放综合治理方案,并分步组织实施。目前,2#机组已完成改造任务,并通过专业机构检测。
根据《CEMS比对监测报告》(泰环监(气)字(2014)第1056号)和《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监测报告》(泰环监(气)字(2014)第1057号)等检测报告显示,泰州电厂#2机组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达到燃气轮机排放水平。